一、举报须知
1、被举报人应为本校在编教职员工、其他与学校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者。
2、举报一般应为实名举报,并以书面形式提出,应写明举报人本人的联系电话、电子邮件以及联系地址,写明被举报人姓名、失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失范行为的基本情况等,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。
3、受理举报单位要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。
二、举报方式
(一)信函举报
地址:河南城建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政办刘老师收(9号楼A316室)
邮编:467036
(二)电话举报
电话:0375-2089079
(三)邮件举报
邮箱:20211073@huuc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