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属各部门:
根据工作需要,经学院党总支研究,报请校党委组织部同意,决定:
康海彦(女)同志任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副主任(正科级);
徐稳定同志任环境工程教研室副主任;
同时免去以上同志原任职务。
免去刘雪平同志分析测试中心副主任(正科级)职务;
中共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总支委员会
2019年6月12日